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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2001-10-09 15:53:47)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阐述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时强调:“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这一重要思想,表明了我们党实践自己的宗旨,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然要有与一切有损于人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的坚强决心。
   
    一些同志在学习中,将“既得利益集团”与以往的“党内资产阶级”等“左 ”的提法相提并论,由此产生种种疑虑。这是不合适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指剥削阶级及其统治者集团,他们执掌政权后,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大肆攫取本阶级、本集团和个人利益,并极力维护和不断扩大这种私利,结果形成了一个欺压人民、侵害人民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正因为这样,他们最终都遭到了人民的唾弃。中国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绝无本党私利,所以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这既是党的宗旨所规定,也是党的先进性和希望之所在。
   
    社会政治地位和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必然对人们的思想行为产生影响。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后,有了调动全国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权力,大批党员干部担任了从中央到地方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领导职务,手中掌握了这样或那样的权力。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经济基础、经济成分出现了多样化,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趋向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掌权为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戴和事业的发展。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自己的地位、岗位和影响,看成是获取私利的资本,用它来捞取非法之利,而且在新的环境下出现了某些新的特征:以权谋私等腐败案件从交易型发展到攫取型;犯罪分子由个体行为向家族、团伙行为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腐败现象常常与经济活动交织在一起,经济发展的热点往往成为腐败的高发领域,等等。
   
    这些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利益,也败坏了我党形象。我们党始终保持着高度清醒和警觉,采取一系列坚决有效的措施予以防犯和打击。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以贯之地把防止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作为立党为民的根本,始终抓得很紧很紧。仅去年一年,全国查结案件10万件以上,处理省部级干部 22人,立案侦察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4万余件。同时,行政审批制度、干部选拔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纷纷出台,反腐败工作正逐步从侧重遏制走向标本兼治的轨道。这些年来,中央领导同志每到一地都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正确用权;每与领导干部谈话,都语重心长地希望他们当好人民公仆。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江总书记再次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必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党内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我们一定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首先要从人心向背、保持我党执政地位的高度来领会与思考这一问题,提高党员干部防止以权谋私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要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工作思路,治党从严,惩腐从严,持之以恒,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官德培养,严于自律,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总之,只要我们时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时时刻刻想着人民利益,事事处处为了人民利益,就一定能有效地防止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

  摘自《人民网》2001年8月21日

(姚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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