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旨在主要宣扬美国人价值观念的“西化”浪潮也滚滚而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西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可以逐步进入中国的市场,可以预料,我们在精神领域与“西化”思潮将难免发生一系列“恶战”。
为什么说加入WTO后,我们在精神领域与“西化”思潮发生的是“恶战”?这是因为,美国在经济上的强势地位,导致了其价值观念在传播能力上的强势地位,以电影、电视、流行音乐及因特网为代表的美国文化借助商业机制和高科技手段,大举对世界各国进行渗透。目前,美国控制了世界75%电视节目和60%以上广播节目的生产和制作,每年向国外发行的电视节目总量达30万小时,许多国家的电视节目中美国节目往往占到60%至70%,有的占到80%以上,而美国自己的电视节目中,外国节目仅占1%至2%。美国电影现已占据世界总放映时间的一半以上,占据世界电影市场总票房的三分之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电影市场几乎被美国电影所垄断。文化产品是美国最大的出口产品,每年的出口额达600多亿美元,甚至超过航天航空和电子产品的出口额。美国好莱坞影片的票房收入有一多半是从国外的电影市场上获得的。美国文化通过包括电影、电视、演出、展览和出版发行等在内的文化产业服务贸易这一既公开又合法的渠道来占领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市场。显而易见,在文化价值观念的传播能力上,眼下的形势是“敌强我弱”,所以说这场遭遇战是“恶战”。怎么办?
第一,利用“本土作战”的优势,设置可以设置的、合法的防线。法国法律规定法国的电视和广播节目至少有40%的时间要使用法语,规定4500家影院中放映的影片,好莱坞影片最多只能占四分之一。加拿大政府在国内编导“马赛克文化”,即各种族文化都组成加拿大文化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强迫其同化。1995年加拿大政府将美国“乡村音乐电台”逐出加拿大后,1999年开始实施C-55号法案,规定加拿大企业不得在加拿大发行的外国期刊上做广告,否则将被课以高额罚款。通过切断美国期刊在加拿大的财源,达到保护本国文化的目的。
第二,根据中国的现实需要,勇于、善于“化西”。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一味地防御是不能取胜的,只有把自己做强,才能做大。做强的主要办法,就是使外来文化本土化。本土化的含义有二,一是从形式上来看是中国语言。二是从内容上来看切合中国实际需要。
“化西”就是要善于学习外来优秀文化。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就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现行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民法中关于“两户一体”的规定;刑法中关于死缓、管制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调解制度的规定等等,都是我们在学习西方法律过程中坚持把中国国情与西方法律文明成果相结合的范例。
“化西”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的,毋须损益即可直接为我所用的。此即鲁迅所言的“拿来主义”:“虽是西洋文明罢,我们能吸收时,就是西洋文明也变成我们自己的了。好像吃牛肉一样,决不会吃了牛肉自己也即变成牛肉的。要是为此胆小,那真是衰弱的知识阶级了”,“有力量,有自信力的人是不至于此的。”(《集外集拾遗补编·关于知识阶级》)。二是根据中国国情和现实要求,对外来文化加以损益,然后为我所用。例如,西方关于新闻媒体对权力监督的做法,西方关于民意测验,调查的方法和民主程序的规定,如果直接照搬到我国,难以行得通。但加以损益肯定能够为我所用。
面对“西化”浪潮,“化西”胜于“堵截”。
《检察日报》2001年8月15日
(郝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