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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以德治国”方略,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2001-08-23 17:08:09)

  今年初,江泽民同志提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重要思想。“以德治国”的提出,在我国社会各界,尤其是思想理论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对于“以德治国”,我们不仅要理解和把握其深刻内涵及重大意义,在思想认识上求得共识,更重要的,还要结合北京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好这一治国方略。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以德治国”思想重大意义的认识

    今年1月10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围绕“法治”与“德治”所强调的两个“坚持不懈”,两个“紧密结合”,是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完善。这一思想,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在实践上,也必将对我们国家执政党的建设、政权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大大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一)“以德治国”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国家的社会经济基础,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因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时候,一贯重视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马克思在论述实现共产主义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时指出,这是一个“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社会,”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就成为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消除旧社会痕迹的重要任务之一。毛泽东同志早在延安时期,就提出了共产党人的道德建设目标。建国前,在论及所要建设的新中国时,毛泽东同志提出,“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成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他预言,“中国人民被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高度文明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等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十分重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文革”前在全社会形成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令人难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面对十年“文革”造成的整个社会道德水平下降,道德体系破坏的状况明确提出,在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他反复强调,要建设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他明确指出,对于因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要“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继续对完善执政党治理国家基本方略进行思考。去年1月,江泽民同志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除了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同年2月,江泽民同志视察广东,在谈到执政党建设时,又强调教育与管理、德治与法治必须双管齐下,缺一不可。同年6月,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进一步阐述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强调必须要将建设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今年1月,江泽民同志提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重要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辅相成,将邓小平同志用法律和教育两个手段解决问题的思想,提高到治国方略的高度,这是对我们党治理国家方略的完善,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二)“以德治国”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中华民族向来重视德治。西周时期的统治者就提出了“明德慎刑”的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思想十分重视道德的教化,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就明确提出了“为政以德”的德治主张。他的思想,一方面,被后来的儒家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一个非常系统的德治思想体系;另一方面,被几千年封建王朝的开明君主不断加以实践,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德治制度和传统。中国古代儒家传统的德治思想反映的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特征和要求,其本质是一种统治策略,有强烈的人治色彩和明显的阶级和历史局限性,但强调道德教化和道德激励、重视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以及对“治”者即国家官吏德行示范作用的要求和推崇,却是值得借鉴的。如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是说,仅仅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威慑,禁止民众做坏事,那么,民众充其量能做到不触犯法律,但不会有羞耻之心。如果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仪来规范民众的行为,民众就不但会有羞耻之心,而且能够逐渐成为有道德的人。这说明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又如古代德治思想提出的“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等,都有其可借鉴之处。总之,中国古代社会形成的一套道德体系,有作为的君王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往往会收到国泰民安的效果。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德治国”与中国古代的德治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德治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与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基础上,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德治”,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只有50余年的历史,治理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传统文化积淀深厚,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尤其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还缺乏经验。因此,我们不仅要继承和发扬革命时代的优良传统,还应该也必须继承历史上优秀的精神文化遗产,借鉴中国传统的德治经验,并对之加以改造,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治”体系,把“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使我们的治国方略更加符合当今中国的实际,确保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三)“以德治国”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逐步建立和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途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市场经济是开放、竞争、民主、法制的经济,能够激发人们的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创新思维和效率观念,同时,由于市场的趋利性、排它性和商品交换原则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法则,也容易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人们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已主义和见利忘义,导致国家意识、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奉献精神的削弱,甚至腐蚀人们的心灵,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诸如坑蒙拐骗、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丑恶现象和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赖账等败德行为,以及在市场主体的交易中明显存在的信用危机,已经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严重的挑战。


    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有一套完备的法律规则,同时也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特别是一套完备的商业道德和行政道德规范。在一个缺乏道德建设的社会里,是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生活中大量败德行为的出现和普遍存在的非信用现象,使市场经济中竞争的规则遭破坏,法律的作用被瓦解,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受到阻碍,最终会葬送我们经济改革的成果。“以德治国”思想的提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呼唤,将有助于市场主体加强自身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等道德修养,有助于形成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有助于建设一个信用完善的社会经济秩序,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有序、协调、健康地发展。


    有同志担心,现在提出“以德治国”,会不会对中共“十五大”提出的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有所冲淡。应该说,“以德治国”的提出,把道德建设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是对中共“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治国之道的深刻阐述,它不仅不会冲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而且将有力地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这是因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高度法制化的社会,同时也应该是具有高度道德水准的社会。这个社会既需要建立健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也需要完善标本兼治的思想道德规范。法治和德治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使社会处于良性运行、有序运转和健康发展势态,都是为了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因此,“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法治与德治各有其独特作用,互为补充,相互促进。法律侧重于调整人的行为,道德侧重于引导人的思想;法律惩恶于已然,道德防患于未然;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是维护起码的社会秩序,道德则引导人们创造高尚的社会文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就可以正本清源,标本兼治。法制的健全可以为德治的维护和实行提供重要的保障,而人们思想道德水准和素质的提高,可以使其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规范和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但是,也应当看到,社会上仍有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存在。事实也告诉我们,除了法制手段以外,诚实、信用等道德规范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所不可缺少的。同时,法是要靠人来施行的,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决定着他们执法和遵纪守法的状况。所以说,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要建立健全法律机构和法律条文体系,也要有相应的思想道德基础。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地结合起来,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我觉得,我们现在提出的“以德治国”绝不是要走“人治”的路子。中国有几千年的“人治”历史,中国传统的“德治”与“人治”是紧密相连的,“人治”把国家的治理寄托在统治者的威望和能力上。我们今天的“德治”承认领导人的品德对于国家的治理有重要意义,但不是把治理国家依托在个人品德上,而是要本着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思想道德规范去加快体现人民意志、保护人民权利的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以德治国”的重大意义是有帮助的。

    二、紧密联系北京实际贯彻实施“以德治国”方略

    贯彻实施“以德治国”方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长期共同努力。多年来,北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结合庆祝建国五十周年和申办奥运加强道德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按照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任务相当艰巨。我们贯彻实施中央确定的“以德治国”方略,必须坚持江泽民同志强调的两个“紧密结合”,“法治”与“德治”并举,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密切联系本市的实际,对加强全市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着力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


  (一)贯彻“以德治国”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北京“建首善、创一流”的目标结合起来。


    中央多次提出,北京应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善之区”,应建设成为全国社会秩序、社会治安最好,环境最为优美,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最为发达,社会风气、道德风尚和民主法制建设最好的城市。“‘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以德治国”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化与延伸,建设精神文明“首善之区”,必须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建“首善”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首都意识,富有成效地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要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公民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义利观教育,强化信用观念,规范市场秩序,鼓励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坚决打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各种不法行为,努力建立起一种健康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首都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努力营造崇尚科学,发扬民主,求真求实求知的氛围,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市民的科学素养,反对愚昧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知难而进,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弘扬济困扶贫、乐善好施与崇尚先进、见义勇为等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逐步在全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体现时代精神和首都风貌的道德风尚,使精神文明“建首善、创一流”的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二)贯彻“以德治国”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结合起来。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党始终坚强有力,治国必会正确有效。”在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任务和“德治”的实施是通过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党内出现了一些违背共产主义道德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包括一些中高级干部,理想淡漠,信念动摇,私欲膨胀,有的违纪违法、腐化堕落,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不能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基层、为人民群众服务,甚至不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准和形象,对于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健康文明的道德规范,至关重要。所以,实施“以德治国”,一定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政。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政,就要遵循“三个代表”的要求,使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切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时时刻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把实现、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好人民的公仆;切实解决好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使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全市道德示范的群体,形成以党风带民风,以政风促行风,以官德促民德的良性机制。


    (三)贯彻“以德治国”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结合起来。


    公民道德建设是实施“以德治国”最广泛的社会道德基础。在首都实施“以德治国”的过程中,应当特别重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应该说在“三德”建设方面,我们北京市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勿庸讳言,现实生活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败德现象屡见不鲜。因此,要积极探索加强“三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务求取得更大实效。要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文明社区、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持之以恒地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不断提高人们的社会公德水平。要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大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创建首都文明“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推进规范化服务达标为载体,持之以恒地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要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五好家庭”为载体,持之以恒地加强家庭美德建设,不断提高家庭美德水平。总之,我们要逐步形成一整套“三德”教育体系,扎扎实实地、一件一件事地去做,并坚持群众路线,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使“三德”建设的各项活动渗透到首都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从而从整体上提高首都的公民道德水准。


    (四)贯彻“以德治国”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结合起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加强社会的道德教化,培育公民的道德情感,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准,尤其要注意从孩子抓起。我们的各类学校及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道德教育,把青少年的德育建设放在“以德治国”的视野中去认识和思考。今天的青少年,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承受着多样化的社会价值取向的熏陶,仅仅靠学校的德育课教育,已不能满足他们养成良好思想道德的需要,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形成以学校和家庭道德教育为主,社会各方面相互配合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机制。首都文化底蕴深厚,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和青少年宫等文化机构和设施较多,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重视发挥先进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和科学知识教育。首都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出版事业发达,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倡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道德观念,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歪风邪气和不道德行为。我们还要运用好首都健全、高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行为,为青少年良好品德的养成提供好的社会环境。总之,要努力使首都的一切大众传媒、一切文化场所、一切精神产品和每一个街道、社区,都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培养社会新人的重要阵地。

    总之,我们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以德治国”的内涵及重大意义,积极宣传“以德治国”方略。要深入研究和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深入研究和认识如何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道德体系;深入研究和认识如何借鉴中国古代和国外“德治”的经验等等,以达到在更深层次上加强对“以德治国”方略的理解,为首都贯彻和实施“以德治国”方略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营造必要的思想舆论氛围。我们要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的同时,围绕落实“以德治国”方略,推进首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诸如“北京如何建立既适应首都经济发展,又体现出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特色的道德规范体系”,“北京建设精神文明‘首善之区’的标准”以及“如何有效地在全社会分层进行道德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认真探索对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道德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为首都贯彻实施“以德治国”方略,作出积极的贡献。

(陈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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