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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次党代会
 
全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李源潮与全市干部“约法三章”


(2001-12-08 18:22:07)

【龙虎网消息】(记者 许震宁 王润娟)市委今天召开全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宣布关于市政公用系统个别干部在宁波酒后闹事事件的处理决定,撤销朱自强市政公用局党委书记的职务,建议撤销局长职务。市委书记李源潮在会上和与会干部“约法三章”。他说,市委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的态度是认真的,改进干部作风要真改不假改,今后谁倒南京干部形象的牌子,市委就摘他的牌子。

李源潮说,市委对朱自强等五位干部在宁波酒后闹事作了严肃处理,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干部警钟长鸣、引以为训,是为了避免还有人忘乎所以、追悔莫及。事实再一次说明,对党和国家干部,特别是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这是对干部最有效的爱护和培养。而失之过宽,放任纵容,见危不警,宠惯哄拍,是对干部最危险的溺爱。每一个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有双重责任。一是干事业,二是带队伍。事业没干好,是不合格,队伍没带好,也是不合格。

李源潮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后,市委发出了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文件,十一届市委的第一次会议也对自身转变作风作了十条规定。对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定,南京的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十分认真的。南京的基层干部和很多市民已经感受到这种变化,并且欢迎这种变化,南京的人民心里是有杆秤的。但是也有少数干部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失信于民。市委在贯彻中央的精神上态度是认真的,今天我们再次约法三章。第一,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要落实在行动上,而不能只落实在口头上。每个干部要以自己清正廉洁、实干为民的行动取信于民,民声不佳者要立即改正;第二,改进干部作风要从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改起,哪个部门、哪个单位执行中央的方针不力,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领导要负责任;第三,每个干部都要注意自己的公众形象和社会舆论,今后,谁倒南京干部形象的牌子,市委就摘他的牌子。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罗志军要求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着重要解决六个问题,强化四个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准违反规定配备、更换和使用小汽车;严格执行住房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四个监督措施,即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公示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评议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机制。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浩良说,市委对朱自强等人的处理决定充分体现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反映了市委加强和改进全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市纪委也对吴庆生等四人分别作出了处分决定。这起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纪事件,情节严重,影响很坏。各级干部要认真贯彻六中全会《决定》,大力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确保作风整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汪正生主持。市领导王武龙、张晔、陈家宝、杨植、李福全、尹祖文、王燕文、王建华、靳道强、吉忠坤、姚志炳、张连发、马双菊、陈安吉、盛金隆、蒋裕德、戴永宁、奚永明、诸吉炤、张伯兴、王励前、王振华、庄一鹏、穆西南、徐纪根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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