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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次党代会
 
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提拔须公示


(2001-11-18 09:49:35)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许震宁) 记者日前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今后凡党委研究提拔任用的委任制党政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选任制干部的提名推荐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也可列为公示对象。

根据市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公示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政治面貌、主要工作经历、拟任职务或职级等基本情况。公示方式为:需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党建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系统或原工作所在单位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期限以5至10天为宜。

市委组织部对公示程序也作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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